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第二十三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202406-26
14:55中国质量新闻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
龙口市鑫龙置业有限公司
等6家企业的评审意见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5-6918056
通讯地址:烟台市观海路23号
邮政编码:264000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6月20日
公示附件-新申请和延续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评审意见.docx